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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线上教育时段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 蓟州区实验中学 发布时间: 2022-04-01 浏览次数:

尊敬的学生家长: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学生居家线上学习在所难免,但安全问题时不我待。前段时期,我区陆续发生了学生玩火引燃房屋、师生及家长被电信网络诈骗、学生聚众打架斗殴等安全事件,牵扯了涉事学校和家庭的大量精力,也给当事家庭和孩子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3月31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对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线上教育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蓟州区实验中学请您继续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安全教育工作:

  1.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请家长结合线上班会、线上家长会、微信群提示和查阅学校网站德育中心(网址附后,复制粘贴即可访问)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用电安全、生活避险、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宣传教育,提示孩子要有安全意识。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居家上网课期间,必须有成年人看护,严防玩火引发火灾事故。请家长注意加强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设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齐全完备,正常使用。严禁孩子私自使用燃气和液化石油气,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家长要带头学习森林防火常识,模范遵守清明文明祭扫规定,不断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形成广泛参与森林防火的局面。

  学校网址:德育中心 http://shiyanzhongxue.tjjzjy.cn/syzx/dyzx/A1509index_1.htm

  2.加强防范诈骗教育。请家长结合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学习防电信网络诈骗提示内容,提升学生及家长的防骗安全意识。学校在加强班级微信群、腾讯会议系统等管理工作的同时,请家长提示孩子严格落实实名制进群、进会审核机制,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防范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建议学生和家长主动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不随意点击未知链接,学生及家长对借款、缴费等信息必须与班主任进行电话核实,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学校老师进行诈骗,避免学生和家长利益受损。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请家长提示和管控好学生,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骑行自行车要满12周岁,骑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单手扶把或双手离把,确保骑行安全;骑行电动车要满16周岁,并配戴头盔;步行时,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或通过路口时要走人行横道线,不嬉戏打闹、不翻越护栏、不边走边看手机,不乘坐无运营资质车辆,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免给孩子和家庭造成不必要伤害。

  4.加强防溺水教育。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请家长经常提示孩子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4.加强矛盾隐患排查。请家长在孩子居家学习期间,增加陪伴和沟通,注意畅通信息渠道,主动观察孩子的情绪变化和外出动向,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孩子心理、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矛盾激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针对有早恋倾向、过度调皮、容易发生打架斗殴的孩子,家长要多与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沟通,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孩子知晓危害、心存畏惧,积极防范各类打架斗殴事件。居家发生突发事件,请家长第一时间处置,做好人员管控和舆情稳控,并及时告知班主任。

 

蓟州区实验中学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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