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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水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时间: 2022-04-18 来源: 蓟州区实验中学 点击: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随着春夏季节的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溺水事故高发期也随之而来,尤其是节假日期间。溺水事故已成为青少年儿童意外事故的“头号杀手”。

  4月4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楠溪江水域,一名13岁女孩不慎落水。据救援人员介绍,他们的父母随后下水营救,一家三口不幸溺水身亡。

  4月17日,河北邯郸涉县御湖天城有两个小孩走失,家人苦找无果后报警。遗憾的是,他们最终被救援队从清漳河里打捞上来,均已失去生命体征。两个孩子是一对年幼兄弟,大的10岁,小的才6岁。

  溺水事故死亡人数约占意外事故50%以上,且成逐年上升趋势。为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不管您有多忙,都应时刻加强对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日常活动的监护,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成年人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戏水玩耍、不在遇落水者的紧急情况下贸然下水施救、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如您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孩子私自去划船。划船或乘坐船时家长要提醒孩子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不要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五、教育孩子在游泳时不要贸然跳水,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水深处游泳。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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