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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8] 56号
来源: 蓟州区实验中学 发布时间: 2018-04-10 浏览次数:

 关于对天津市蓟州区实验中学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2016-2020年)教师专业发展奉须督导评估的 反馈意见

天津市蓟州区实验中学:

      2018年4月16日,受蓟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由刘宏国同志任组长的评估验收专家组一行5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2016 2020年) >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 57号)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天津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综合评估验收实施细则( 2016-2020年)>的通知》(津教督导室[ 2016]6号),对你校第三轮现代化标准建设中教师专业发展专项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其间,评估验收专家组听取了学校汇报, 随机听课4节、巡课2节,并随机选取30名学生、10 名教师进行了调查问卷,随机选取近16名师生进行了个别访谈随机选取10名家长代表进行了电话访谈。                          

      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初步评价如下:

      根据对你校实地督导评估 ,专家组集体核议,对你校教师专业发展专项督导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

      一、成绩与经验

       (一)干部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能够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学校制订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方案,教师有个人职业理想发展的规划,个人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完成性’干部、教师能够做到爱岗敬业,学校有反映教师爱岗敬业的案例;干部、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学习笔记、学习体会。

       (二)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个体差异,坚持分类指导,促进了学生全面、自主发展。干部、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能够自觉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个体差异,坚持分类指导,有对优秀生、学困生和特长生的指导方案、记录和案例,促进了学生全面、自主发展。

       (三)教师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签订了师德责任状,并能自觉遵守,言行符合职业规范,能够做到为人师表,学生、家长社会的满意度高。

       (四)教师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积极承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校重视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基本功。

       (五)干部、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教师具备运用信息技术改革,创新教学模式的能力,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六)教师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做到因材施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做到了因材施教,能够依据学情分析,坚持正面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对学生开展有效的心理疏导,收到良好教育效果。

       (七)教师编制符合编制要求,具备任职资格,能够满足学校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教师具备任职资格,学历达标,做到了持证上岗,年龄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学校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学校能够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八)教师培训制度较健全,并得到了有效落实。学校重视青年和骨干教师培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研、科研、学习交流活动,教师信息技术运用积极性高,利用天津市基础教育平台上传资源数量充足,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效果较好。

      (九)学校建立了激励性评价体系,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教师激励评价制度较完善、公正、客观、全面,得到广大教师拥护;学校能够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有助于教师身心健康的活动,把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落到实处。

      二、问题与建议

      (一)建议你校结合学校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爱岗敬业优秀代表人物、典型事迹宣传。

      (二)建议教师进一步更新教学观念,你校应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加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三)建议充分发挥学校咨询室的作用,让师生共同受益。

      (四)建议你校进一步提高档案资规范、系统性。

      希望你校接受此专项评估验收以后,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结合学校自身优势与实际,确定学校十三五期间的努力发展方向,乘势而上,巩固创建成果,落实整改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常态机制,不断提升学校教育品位和教育质量,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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