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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周期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合格证漏报、错报的通知
时间: 2018-08-31 来源: 蓟州区教育局 点击:

  第五周期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合格证现已发放完成,个别单位发生漏报、错报(名字错字)现象,经与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教中心协商,中心同意我区补报一次。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18日下午4:00前到进修学校进修部,上交漏报人员校本研修档案和漏报情况说明加盖镇乡中心校、国办中小学公章,经审核校本研修档案合格的方能补发校本研修合格证;错报的交回合格证书原件,并在原件上写清正确姓名用字。此项工作由发生漏报、错报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所在工作单位完成(当时人在哪由哪报),此次补报后市继教中心将档案封存,不再受理任何信息更改业务,希望各单位主管校本研修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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