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放置天津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答题二维码的通知
各镇乡中心校、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现将放置天津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答题二维码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调查对象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
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三、调查内容及方式
1.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2.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意见建议。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进行,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四、有关要求
请各级各类学校于9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二维码放置在本学校官网首页的醒目位置,并设置“飘窗”形式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保留到2021年10月20日,确保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2年9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