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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来源: 蓟州区实验中学 发布时间: 2017-01-02 浏览次数:

工会经审委员岗位职责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三、审查公司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帐,按时上解。审查工会经费的支出,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提出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五、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年末审查年度工会财务报告,并在“职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七、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八.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依照《工会法》行使工会经费审查职能。

      二、审查工会经费的收缴。具体审查工会经费单位拨付、工会会员交纳及会费上解是否准确、按时。

     三、审查工会经费的管理。具体审查工会经费是否有专门帐户存储,是否实行了预决算制度,是否按帐钱分管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具体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是否执行预算,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财经法规以及工会有关规章制度。

     五、年度审查及审查报告。每年年底,对上一年度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财产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工作开展基本情况、经费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

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工会女教职工工作。主持学校女教职工委员会会议,制定女工工作计划,做好女工工作总结、交流、评比工作。

    二、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教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巾帼育人创新业”活动,努力提高女教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带领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

    三、参与学校有关部门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利益的制定,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的贯彻实施,组织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行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五期”保护工作,做好妇幼保健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组织好女教职工乳腺病和妇科病查治工作,保护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关心女教职工生活,为女教职工做好事实事。

    五、健全学校各级工会女教职工组织,定期培训女工干部,建立完善女工工作各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小组)开展工作。

    六、完成茂名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学校工会布置的工作。

    七、协助校主管领导分管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工会委员会职责

  1、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工会的有关业务指示,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3、根据上级工作的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工会工作计划,搞好年度总结,组织指导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爱本职、爱企业、做主人”等活动,抓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育,加强会员本身的思想建设。

  5、协同团委抓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教育。女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工作和家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6、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7、组织开展评选先进、表扬先进的工作。

  8、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职工活动室。

  9、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做好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10、 做好工会会员的建档、 转调和非会员申请入会等组织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和工会文书档案工作。

  11、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12、根据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财产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

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工会工作方针,在学校党委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工会部署的工作要求和学校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领导工会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分工会开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学校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召开和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以及闭会期间代表团长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筹备和召开的有关工作,督促各种提案的落实和反馈工作,指导二级教代会工作。

    四、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方案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制度的制订及劳动争议的调处,努力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表达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探望、慰问教职工。协助校行政解决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

    六、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改革与建设,努力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及业务文化素质,积极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推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 

    七、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八、组织、指导所属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自我教育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 
    九、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抓好劳模·工匠、先进工作者的培养、推荐,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与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工作。 

    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了解教职工的思想脉搏,反应教职工的愿望、要求,为党委制订政策提供可靠的群众依据。 

    十一、依法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快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问题,指导二级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十二、负责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固定资产,开源节流。 

    十三、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 做好女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自尊、自立、自强、自爱的“四自”教育,引导女教职工做“四有”职工,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

    二、充分调动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动员女教职工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大力开展巾帼建功立业活动,为学校发展尽职尽责。

    三、激发女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组织动员女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提高女教职工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工资、医疗和家庭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侮辱甚至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非法行为进行斗争。

    五、协助并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女教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和劳动保护措施,定期组织医护人员给女教职工讲解妇幼保健和卫生知识,定期给女教职工进行妇科检查。

    六、协助有关部门改善女教职工的生活福利设施,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好事,帮助女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反映她们的困难和呼声。

    七、关心女劳模、女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女科技工作者、优秀女教师等。学校在评选劳模、先进时女教职工要有一定比例。注意总结、推广女教职工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注意发现有突出才干的女教职工,对她们进行培养,并向有关部门推荐。

 

 

 

 

 

 

 

 

 

 

 

 

 

 

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蓟州区实验中学

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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